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姜先生是一位赌石爱好者,一次,他怀疑自己购买的和田玉籽料是假货,便将卖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购石合同,并返还双倍定金100万元。记者昨日获悉,昌平法院已受理该案。
姜先生诉称,自己喜欢赌石,今年2月,经人介绍他在昌平区天通苑东苑一商务酒店内结识了自称做珠宝玉器生意的臧某。当时,臧某向姜先生推销一块重达60公斤的和田玉原石,并称该原石原产地在新疆和田。
2月中旬,姜先生决定买下这块原石,并和臧某约定原石售价为200万元。姜先生预付定金50
万元,臧某则需保证原石产于新疆和田,并且是纯天然和田玉。二人还约定,同意姜先生自带玉石专家到臧某处鉴定和验收该籽料。随后,姜先生通过银行POS机向臧某转账50万元定金。
后来,姜先生发现该和田玉籽料表皮过于均匀,有造假痕迹,于是要求臧某提交该原石的鉴定报告和原产地证明等资料。该要求被臧某拒绝。认定原石造假,姜先生遂诉至昌平法院,请求判令解除双方达成的买卖合同,并要求臧某双倍返还定金100万元。
对此,臧某则认为应按所签合同解决。
该案正进一步审理中。